檢驗科醫用顯微鏡主要使用的照明方式包括以下幾種:
一、透射式照明
透射式照明適用于透明或半透明的被檢物體,是生物顯微鏡中*常用的照明方式。它主要分為中心照明和斜射照明兩種形式:
中心照明:
臨界照明:光源經過聚光鏡后成像于被檢物體上,光束狹而強。然而,由于光源的燈絲像與被檢物體的平面重合,可能導致照明不均勻,影響成像質量。為改善這一問題,可在光源前方放置乳白和吸熱濾色片。
柯勒照明:克服了臨界照明的缺點,使被檢物體得到均勻的照明。觀察時,可改變聚光鏡孔徑光闌的大小,使光源充滿不同物鏡的入射光瞳,實現聚光鏡數值孔徑與物鏡數值孔徑的匹配。此外,柯勒照明的熱焦點不在被檢物體的平面處,即使長時間照明,也不易損傷被檢物體。
斜射照明:照明光束的中軸與顯微鏡的光軸不在一直線上,而是與光軸形成一定的角度斜照在物體上。
二、落射式照明(反射式照明)
落射式照明適用于非透明的被檢物體,光源來自上方。這種照明方式下,物鏡同時作為聚光鏡使用,使來自上方的光線通過物鏡后投射到樣本上。落射式照明多用于觀察不透明物體,如金屬、礦物等,在熒光顯微鏡中也得到了廣泛應用。
三、暗場照明
暗場照明是一種特殊的照明方式,它利用聚光鏡中央的擋光片,使主照明光線不能直接進入物鏡,只允許被標本反射和散射的光線進入物鏡。因此,視野的背景是黑暗的,而物體的邊緣則因反射和散射光線而顯得明亮。這種照明方式常用于觀察高折射率沉淀物中的晶體、脂類等成分。
綜上所述,檢驗科醫用顯微鏡的照明方式多種多樣,每種方式都有其特定的應用場景和優缺點。在實際使用中,應根據被檢物體的特性和觀察需求選擇合適的照明方式。